對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的認識
一、職業化和保安職業化
職業化是指根據社會需求,結合行業自身的特點,形成具有本行業特色的人力資源、硬件資源、服務理念、職業意識、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職業素養,并能將一切業務活動、從業人員的個人行為融入到一個成熟、規范、穩定、合乎標準的體系中的專業活動。
保安要成為一個職業,需要四方面的因素。首先,社會上出現了對于安全的需求,因為社會的需求是一切職業形成的原始動機;其次,形成了一部分以保安為業的人員,只有存在專業人員,并伴隨著專業人員數量的增長,該職業才能持續的發展下去;第三,要有一定數量的高層次的研究人員為保安職業的發展提供理論支持;第四,形成了一些保安職業特有的,被其他職業所不能替代的專有特性。
保安職業化問題涉及到了五個方面:第一,應當建立一個相對完備的保安職業體系,形成包括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一系列功能相對齊全,并能滿足社會上不斷出現的各類安全需求的能力;第二,保安從業人員應當具有一定的學歷和專業基礎,必須接受職業化的入職培訓,以及根據不同的崗位需求以及社會上不斷變化的安全需求,接受正規的在職培訓,保證其專業素質能夠符合職業發展的需要。第三,應當培養保安從業人員的職業意識,即對保安職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這其中提高職業準入門檻和保安人員的待遇是關鍵。只有待遇得到了提高,才能使保安行業的職業地位得到提升,消除保安從業人員的后顧之憂,保持隊伍的穩定性。第四,引進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目前的保安從業單位大多缺乏一個明確的長遠規劃,以及未來在行業中的定位,這對行業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職業化要求保安從業單位聘用職業經理人員,并運用科學的管理方式運作企業,根據市場和社會對安全的需求以及企業自身的特性,有規劃的開展業務活動,不斷增加企業活力。第五,保安從業單位必須納入到國家行政部門的規范管理范圍內,2009年頒布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第三條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實際上明確了保安服務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在公安機關的監督管理下開展業務活動,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框架內良性運作,一方面可以穩定行業的發展方向,另一方面也可以明顯的提高行業的社會地位,從而加快職業化進程。
二、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
《條例》規定了保安服務的項目包括: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大型活動幾乎囊括了《條例》中規定的所有保安服務項目,這對參與大型活動的保安服務行業和人員都是嚴峻的考驗,也在很大程度上檢驗保安服務行業擔負大型活動保安工作的能力。
由于大型活動存在服務對象異常復雜、不確定因素多等特點,使得大型活動極易發生恐怖襲擊事件、群體性治安事件以及群死群傷和盜竊、搶奪、打架斗毆等突發性事件,并且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后,極易引起連鎖反應,難以控制。任何工作中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員和財產損失,并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因此,要求保安服務行業針對大型活動的特性,開創一條職業化的道路。當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過程中
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一、目前大型活動占用警力過多
據統計,以2006年為例,全國共舉辦大型活動3.5萬場,參與群眾3.2億人次,共出動警力372.5萬人次,保安人員163.3萬人次,相當于全國警員每人至少參加一次。特別是作為國家經濟文化和政治中心的首都北京,2004年的數據顯示,當年北京共舉辦6000余場大型活動,特別是亞洲杯期間,北京警方出動警力12000人次,比賽現場更是達到了5000名警力,而在2008年奧運會開幕式上則達到了創紀錄的6500名警力。
由此可見,全國每年舉行的包括由政府主辦的帶有政治性、公益性的大型活動以及純商業性質的各類大型活動數量眾多,而目前在大型活動中擔負安全管理責任的是公安機關,大量的人民警察承擔著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任務,保安人員只是占到一半左右。大量的人民警察投入到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首先會占用大量警力,影響到正常警務活動的開展,從而降低公安機關對于社會治安的管控能力;其次會延長警察的工作時間,減少休息時間,與從優待警的理念不相符合;最后由公安機關調集公共資源負責帶有商業性質活動的安保工作,也是對公共資源的濫用。
二、當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體制存在缺陷
目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安機關主導的現實,主要是因為公安機關全面掌控社會公共安全的體制所決定的。大型活動具有活動區域公開、參加人員眾多、參與人員成分復雜、活動規模較大、媒體容易關注的特點。容易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潛在的風險性大,公安機關在大型活動中的行為以及發生各類事件后的處置行動,代表著國家公共機關的形象,任何可能的疏忽或者過失都將帶來一定的社會影響,進而影響到政府公信力。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活動的安全負責,承辦者的主要負責人為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明確了“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但在實際實行過程中,由于受固有體制的影響,公安機關作為公共安全的維護者,主導著社會的安全,也包括對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護工作。特別是在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敢放權,承擔了本應由主辦單位承擔的責任,“誰主辦,誰負責”變成了“誰審批,誰負責”,責任、權力、利益相互分離,而主辦方則逃避了責任,將責任轉嫁給了公安機關,這也必然導致主辦方對保安服務的不重視,進而影響保安服務行業參與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廣度,也會嚴重制約大型活動中保安的職業化進程。
三、目前保安服務行業的整體服務水平還處于比較低的層次。
目前大型活動保安服務行業尚不能擔當重大責任的原因,還包括保安從業單位的業務能力和水平還不足以應對大型活動中各類復雜的環境和突發的緊急事件。對于保安從業單位來說,目前大多數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業務范圍都很狹窄,大多集中在人力防范業務方面。針對大型活動,往往只能從事出入口安全檢查等簡單的業務活動,還很難開展目前所急需的應對大型活動的安全風險的評估和咨詢工作。同時大多數保安從業單位不重視科技在保安業務活動中的巨大推動作用,以及環境預防和技術預防等相關前沿理論在保安業務活動中的重大指導作用,使得在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參與深度和廣度都比較淺顯。對于保安服務行業人員來說,表現在大多數保安服務行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接受培訓時間較短,訓練水平不能滿足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使得在實際的業務活動中只能從事低層次的安全管理工作。
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構建
一、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的優勢。
公益性和商業性的大型活動由保安擔任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角是國際上的慣例,隨著我國保安業的不斷發展和公安機關逐步從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退出,保安行業必將被推向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前臺,并承擔主要的安全管理責任。因此,保安服務行業應當從現在開始逐步提升行業的綜合能力,加快職業化和專業化的步伐,在未來承擔起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任。
對于一個成熟的行業來說,市場化、商業化的運作模式是行業得以持續發展的必備條件。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有一個市場化、商業化的運營機制,形成大型活動安全風險評估、安全管理措施咨詢、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培訓、安全管理活動的承接和業務開展等一系列的產業鏈。同時將競爭機制引入到大型活動保安產業當中,以市場為導向,制定嚴格的準入標準,促進大型活動保安從業單位之間的良性競爭,按照大型活動市場的安全需求不斷調整經營戰略和服務內容,提升承接大型活動中安全管理業務的綜合能力,從而加快整體產業的發展。
在市場化運作方面,山東省濟南市走在了全國的前列。近年來,隨著濟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濟南的各類大型活動呈逐年增多的趨勢,安全管理任務日益嚴重,為了減輕公安機關的壓力和探索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新模式,濟南走出了一條大型活動安全管理“保安化”的路子。他們將商業性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推向市場,以確保活動安全有序為目的,按照市場化運作模式,堅持“主辦單位負責、保安隊伍為主、公安機關指導”的原則,將保安服務行業推向了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前臺。取得的成果是顯著的,自2002年以來,除重大政治性活動外.其他大型活動保安服務單位擔當安全管理主要角色的已經占到了65%以上。
二、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構建的模式和方向
1、保安行業要針對大型活動安保建立具有行業特色的一套職業標準體系。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對保安從業人員提出了規范化的要求。大型活動由于具有一定的特性,應當建立一套與大型活動相關的細化的職業標準。
(1)確定大型活動保安人員的準入條件。
大型活動由于參與人員眾多,不確定因素較多,對于保安人員業務經驗的要求較高。因此,應當對從業人員參加保安工作的時限做出一定的要求,可以參照中級保安員的條件錄用大型活動保安人員。同時,由于大型活動需要對安全風險做出準確評估,并據此制定相應預案,相關的保安人員必須要具備多學科的知識和扎實的文化功底。因此,對大型活動中從事安全風險評估和咨詢工作的保安人員的學歷條件也應當相應的提高。
(2)制定大型活動保安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標準。
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因為大型活動的復雜的特性,因此需要制定出與大型活動相適應的專業化的培訓和考核標準。首先,應當培訓保安人員從事大型活動保安服務的基礎性業務能力。主要包括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的相關法規的掌握,對參加大型活動人員的安全檢查的方法,出入口控制方法,人群控制方法,消防設施的使用,人員的急救方法等;其次,應當培訓保安人員具備對大型活動風險的識別和預測能力。大型活動舉行過程中會存在著各種不同類型的風險,例如恐怖襲擊的風險,發生治安事件的風險,以及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一方面應當培訓保安人員具備對不同類型風險的識別能力,根據各種不同類型的大型活動識別相應存在的風險。另一方面在識別出風險的基礎上還應當培訓保安人員具備預測相應的風險發生幾率的能力;最后,應當培訓保安人員對于大型活動安全管理預案的制定能力。在充分預測和識別風險的基礎上,結合需要保衛的大型活動的個體特征,制定出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預案,特別應當注意對于應對危機事件的預案內容制定能力的培訓。
(3)針對大型活動的特點成立專業化的大型活動保安培訓機構。
大型活動由于具備一定的特性,涵蓋保安業務的內容十分廣泛,并且具備一些不同于一般性保安業務的服務內容,例如人群控制等。因此,需要保安培訓機構具備專業化的培訓理念、培訓場地、培訓器械、培訓教材和培訓教師。并且由于大型活動的數量不斷增多,形式不斷變化,也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這不僅需要對保安人員進行入職培訓,還要進行經常性的在職提高性培訓。這可以通過利用警察院校和其他保安培訓機構培訓資源來解決,同時也應當針對大型活動的個體特征,建立專業化的培訓機構以應對大型活動中特有的保安服務內容。
(4)制定大型活動保安人員專業資格認證體系。
大型活動的專業特性,決定了大型活動保安服務不能簡單地等同于一般性保安服務內容,大型活動所涵蓋的保安業務的內容無論是從深度和廣度上都較之一般性保安業務要廣泛一些。因此可以建立大型活動保安人員專業資格認證體系,突出大型活動保安業務的專業特色,提高大型活動保安業務能力要求和進入門檻。同時,建立一套單獨的認證體系,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提供大型活動保安服務的職業含金量,從而提高大型活動保安人員的待遇水平,增加職業的社會認可程度,吸引更多的高水平人員進入到大型活動保安行業,為行業的發展不斷增加新鮮血液,進而保持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道路的建設步伐。
2、大型活動保安服務應該突出專業化特色,建立和發展專業運營大型活動安全管理的保安服務公司。
大型活動有其自身的特點,一方面保安服務內容較多,另一方面由于發生問題后的影響較大,因此對保安服務的質量要求也較高。這就要求從事大型活動保安服務的從業單位必須具有比較全面的保安業務服務能力,以及突出的大型活動保安服務專業化的特點。國際上知名的保安公司都以其專業化程度高而占領市場。例如以警衛著名的平克頓偵探社,以防盜報警系統著名的美國霍姆斯公司、日本的西克姆公司,以裝甲運輸著名的美國佩林布林克保安公司等。一味追求大而全的保安服務公司難以適應大型活動保安服務的高程度要求,只有建立針對大型活動服務對象和內容的專業化保安服務公司才能更好地應對大型活動保安業務不斷發展的要求。
建立和發展專業化的大型活動保安服務公司要從三方面著手,首先大型活動保安從業單位必須要實行職業化的管理,引進先進的管理機制和手段,提高從業單位的管理水平。并且針對大型活動保安工作中各類不確定因素較多、風險較大等實際情況,運用包括目標管理、過程控制等手段控制風險,同時合理的調動和規劃各種保安資源保證大型活動安全有序的進行,進而體現大型活動保安服務管理的職業化特色。其次注重對職業經理人的培養。大型活動保安服務行業的職業化管理離不開職業經理人的培養。大型活動保安服務行業應當實現經理人員的職業化,提高經理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和對于大型活動保安服務內容和理念的理解,從而有效的對大型活動保安服務公司進行專業化的管理,進而提高大型活動保安服務公司的職業化水平。最后提升大型活動保安服務行業的技術和環境防范水平,增加科技含量。大型活動具有規模較大、風險性較高等諸多特點,有鑒于此,國際上先進的保安公司一般都將高新技術和現代化的損失和犯罪預防理念引進到保安業務中。伴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一個行業中科技因素所占的比重直接決定了這個行業的發展前景和動力,對于保安服務業,尤其是大型活動保安服務,必須要提高科技因素的比重,引進先進的科技成果,例如先進的監控技術、安全檢查技術、防爆探測技術、通訊聯絡技術等。一個行業的健康和持續的發展,還需要有先進理論支持,對此,大型活動保安服務應當引入先進的環境預防理念以及犯罪和損失預防理念,例如西方學者奧斯卡紐曼提出的“情景預防理論”對于大型活動保安服務的中如何進行安全的環境設置,以及如何避免產生危險空間就有著指導意義。
3、應當明確保安服務行業在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法律地位。
保安行業實現職業化在一定程度上與保安行業法律地位的確定和相應權利和義務的建立是分不開的。長期以來由于沒有出臺一個統一的保安法規,使得保安行業的發展始終無法進入正軌,作為一種職業在很大程度上還呈現出游離狀態,存在著諸多問題,例如保安服務公司的行業定位,保安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保安員的資格認證問題,以及發生法律糾紛之后的法律責任問題等。2010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條例》對保安服務業的法律地位、性質、作用和保安人員的職責權限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隨著《條例》的施行,保安行業將真正實現有法可依,保安行業也將借助這個機遇進入正規化、規范化和職業化的發展階段。
《條例》規定了保安服務的內容和保安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而大型活動的特性決定了它包含了絕大多數《條例》中所規定的服務內容,因此可以說《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已經對大型活動中保安服務的法律地位做出了基本的規定。但由于大型活動保安服務的特殊性,還應當進一步規定在大型活動過程中,特別是在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時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人員的職責權限和法律責任。在《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中對大型活動中公安機關和主辦者的安全管理責任分別進行了明確,公安機關在大型活動的申請和舉辦過程中主要以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角色出現,而依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主辦者對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主要責任,為保安員在大型活動中發揮主要安全管理責任指出了法律依據。但《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對于保安員在大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和業務開展深度及廣度并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一定程度上會制約保安員在大型活動中所發揮的作用,也會直接影響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的發展步伐。因此,在《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中不僅要明確主辦方的安全管理責任,還應當進一步明確承擔安全管理責任的保安方的法律地位,具體的保安服務內容,保安員在大型活動過程中的保安職責、權利和義務,保安員參與大型活動安保的專業資格門檻等一系列具體問題,從而提高保安員在大型活動保安服務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加大保安員在大型活動安全管理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提高大型活動保安員的社會地位,進而推動大型活動保安職業化的發展。
4、明確大型活動安全管理過程中保安服務行業與公安機關各自扮演的角色。
《條例》明確規定了公安機關負責保安服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的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公安機關對保安服務行業的業務實施管理、指導和監督,保安服務行業接受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使保安服務行業的發展處于法律的框架內。具體在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過程中,保安服務行業和公安機關應當明確各自在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中角色和相互之間的關系。
保安服務行業應當在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中充當主角。首先,負責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全面的了解大型活動的情況,包括大型活動舉辦的目的、主辦方的相關背景、活動舉行的地點、預計參加的人數,可能參加活動人員的具體情況等內容;其次,保安服務企業要在全面了解大型活動相關情況的基礎上,進行大型活動的風險評估,找出大型活動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并進一步分析不同風險的發生幾率,做出準確的區分;再次,在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制定出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及針對突發性事件的預案。
公安機關在大型活動安全管理過程中,主要負責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的審批和業務上的指導。包括:審核承辦者提交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材料,實施安全許可;制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監督方案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指導對安全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對活動場所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改正;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過程中,對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改正;依法查處大型群眾性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同時,在非傳統安全危脅增加的背景下,大型活動也受到包括恐怖襲擊在內的各種安全威脅。由此,針對非傳統安全威脅的情報變得非常重要,將會直接影響到大型活動的安全風險的評估以及安全預案的制定。此類情報一般由公安機關掌握,而大型活動保安從業單位由于擔負著大型活動安全進行的責任,對于此類情報的需求性會非常的高,因此在情報資源保密的基礎上,有必要實現大型活動安全情報資源在公安機關和大型活動保安從業單位之間的共享。
從大型活動安全管理過程中公安機關與保安服務企業各自的角色和承擔的責任可以看出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大型活動安全管理的主要擔當者將無疑是保安服務行業,而公安機關也會做好大型活動保安服務企業的有力支撐,進一步促進大型活動保安的職業化進程,推動保安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