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您認為《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施行對保安培訓工作的意義是什么?前景如何?
洪國新:《條例》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安服務市場將進一步放開。保安服務企業已經逐步認識到新形勢下加強保安培訓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只有提高保安管理者駕馭市場的能力和不斷提高保安員的整體素質才能提升服務質量,擴大市場份額。
保安市場的競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人才競爭,人才競爭迫切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強保安培訓工作。保安教育培訓工作要以現代企業管理思想為指導,以企業實際需要為出發點,探索創新,適應新時代的保安培訓教育體系。從目前保安教育培訓狀況來看,應該說還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
保安教育培訓是一項復雜的工程,它不僅需要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更需要一批有志于保安事業的有識之士共同努力,這樣,才能使保安教育培訓真正走向正規化、規范化軌道。
王捷:我認為《條例》的施行對保安培訓工作的意義重大,前景廣闊,但要經過較長階段的磨合期。
《條例》強調了保安職業培訓的重要性,對培訓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其重要意義在于:一是把培訓工作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可以充分發揮保安培訓教育的先導性、全局性、基礎性作用。二是把育人為本作為培訓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開發保安人力資源基礎在教育。三是把開放創新作為保安培訓的強大動力,以創新增強活力,以創新提高質量,以創新推動發展。四是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的培訓政策,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培訓的權利,促進教育機會均等。五是把服務需求作為培訓發展的價值取向,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促進人的發展作為保安培訓的基本價值取向,從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保安培訓的需要。六是把爭創一流作為培訓工作的努力方向,要求健全保安培訓質量保障體系,完善培訓質量保障機制,努力創造行業特色的保安培訓發展模式。
達娃:《條例》的實施,為我國保安服務行業今后的發展給出了新的指導方向,為我國保安服務行業在新時期的發展和完善、與國際先進保安服務水平的接軌奠定了基礎。根據((條例》規定,將保安市場放開,對現有保安公司來說是一種挑戰,對保安培訓工作來說也是一種挑戰。
首先,《條例》對培訓機構師資配備作出了更高要求,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保安專業師資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衛管理工作經歷。由此可知,保安的教育培訓,應當有一支強大的專業的師資隊伍才能保證保安培訓教學質量。《條例》還規定培訓機構應有自己的培訓場所和必備的培訓設備等硬件設施。對培訓機構來說,既要建立健全保安員考核準入制度,又要在硬件設施、師資配置等方面加大資金投入。
可見《條例》把保安培訓工作擺在重要的位置。因此,加強和改進培訓工作是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王海波:隨著《條例》頒布實施,保安服務業迎來了跨越式的發展機遇。《條例》的一大亮點就在于要求企業加強保安職業培訓。要從事保安這一職業,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簡單,《條例》明確要求所有保安員必須持證上崗,這一規定使得所有保安員必須認真、嚴肅對待培訓,加強自身的業務學習,提升自身能力,才能夠更好地為客戶單位服務,才能使保安行業得到社會的認可。